Saturday, November 15, 2008

珍惜生命

最近星光三班歌手黎礎寧自殺的新聞炒得沸沸騰騰,突如其來的噩耗讓幾乎每週準時收看節目的我有些震驚,青春的生命自我斷送,死的人是從此解脫,但活得人卻必須永遠活在傷痛中,父母喪女之痛不用畫面、不需新聞描繪,一樣痛得很深刻…。

也許有人會說,妳又不是當事人,怎麼能評斷對錯,但我只是不捨她,不捨愛她的父母和親友。

我本來就很不贊成因為情傷而傷害自己的行徑,在當了母親之後,更可以說是很難理解與原諒這些輕易葬送生命的人,大多的父母都是充滿期待迎接新生命的降臨,用愛呵護子女長大,當孩子受傷、生病時,恨不得自己可以代替她受苦,又怎能忍受心頭一塊肉消失,難道爸媽的愛與牽掛仍喚不了、留不住嗎?

古云有訓:身體髮膚受之父母,不可毀傷也,這句話是我爸媽從小告誡我的,他們要我謹言慎行、一切小心,更重要是如果我受傷,他們會比我更痛。

這句話成為我教養女兒的第一要項,我要她清楚知道爸媽無法時時保護、約束她,無論何時何地,要記住不讓自己受傷、不作傷害身體的事情,別用生命是我的、我可以自己主宰的話搪塞我,因為,我們是世上最愛妳的人,不忍、不捨、不堪看妳受傷,不奢望妳飛黃騰達、功成名就,只要妳照顧好自己,平安、健康長大就是我們唯一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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